平顶山市第四十中学学生校服采购项目 中标公告
平顶山市信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第四十中学的委托,就平顶山市第四十中学学生校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第四十中学学生校服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PDSXH2024-030
二、采购内容:平顶山市第四十中学学生校服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招标公告媒体: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市第四十中学》校园网上公示。
招标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4日
四、招标信息:
开标日期:2024年10月09日
招标地点:平顶山市信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付书豪(采购人代表)、侯宏伟、吕红霞、黄子炎、王予江
五、供应企业信息:
供应企业名称:泉州成长服饰有限公司
款式:包含夏装1套、春秋装1套、冬装1套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质量要求合格。
中标金额:430.00元
采购流程:委托代理机构进行招标,并发布招标公告,由代理机构组织开标评标活动,最终确定泉州成长服饰有限公司为中标人。
服务年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2024届学生校服临时增补的服装数量进行服务),合同一年一签。
售后服务:
(1)我公司保证所投标的产品均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要求,提供的货物均是全新的,均是国家或行业检测的合格产品。
(2)质量保质期一年。公司对中标产品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修、”三包服务。质量达不到招标的各项指标要求的,全部退回。
(3)我公司保证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不使用有毒、有异味,可能导致过敏的染料、化学助剂、辅料及配件,并能经多次洗擦而不褪色、不易起毛、不易褶皱、无裂缝、无针洞、无走线、不变形、耐洗、耐磨;采用适合的钮扣、拉链及其它附件,附件应无残疵、无锐利边缘,经洗涤和/或熨烫后不变形、不变色、不沾色、不生锈,采用注塑拉链或尼龙拉链,拉链啮合良好、光滑流畅,符合 QB/T2172-2001《注塑拉链》或 QB/T2173-2001《尼龙拉链》标准要求;服装配件不易脱落、破损,每件(条)衣服配备用纽扣。
(4)生产与供货渠道安全:公司生产的每套校服安全与质量均符合 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按年龄段满足 GB31701 的规定;头颈、腰部不得有不合理的绳带。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国家标准,参考 T/HEEIA 0002-2022《河南省中小学生校服采购与验收规范》团体标准,每件校服成品应依据 GB/T 31888 标准 要求明标识。
(5)在质保期内和质保期外,在接到服务请求后 1 小时内响应、答复,24 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用户问题,5 个工作日内履行补购、换购,确保所提供的货物达到 100%合格率,完全服从学校的需求,在质保期内和质保期外直至达到令用户满意。
(6)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校服订购采取“自愿订购、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禁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定制校服。(供应商中标后,以学校实际订购校服的人数和金额签订合同),学校的最终校服定制人数以学校实际统计自愿购买的人数及应季服装为准。
(7)服从学校校服管理工作,积极配合调研、检测、信访、整改等相关管理和监督工作。
(8)设立售后服务点:将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在学校附近设立售后服务销售服务点,以方便学生购买,和随时提供上门服务。服务点做到具备下列条件:常备足量库存和常用耗材,并配有相应的技术人员提供缝补等售后服务。
(9)我公司承诺向对家庭贫困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无偿提供校服。(具体名额与学校协商为准。)
(10)对个别特殊身材的学生,我公司提供上门量体定做服务,在接到学校通知后 1 小时内作出服务响应,5 个工作日内提供货物;特殊身材学生的校服不增加收费。
(11)免费提供一年维修用的易损耗件(包括配件如拉链,纽扣等)。
(12)其它服务承诺:若出现其他质量问题,我们都会随时在服务网点作出让学生和家长满意的调换处理。不收取任何的材料和维修费用。为了学生和学生家长提供最快捷、最方便、最优质的服务。不断对产品质量与服务进行及时改进与提高,为学生和家长提供更优质、更满意的产品。
(13)服务电话:15060856165
供应企业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迎宾中路 40 号 1 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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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平顶山市第四十中学
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机厂路18号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15938931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信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和顺路中段农业银行对面四楼
联系人:贾女士
联系方式:13353758018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意见,意见反馈渠道:电话:13782451377,邮箱:pds40zzjc@163.com,逾期将不再受理。
谨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