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第四十中学学校实验楼及配电室治漏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第四十中学学校实验楼及配电室治漏工程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采购编号:HNJY-2024-0818
4、预算金额:194981.42元
最高限价:194981.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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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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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第四十中学学校实验楼及配电室治漏工程 |
19498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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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平顶山市第四十中学学校实验楼及配电室治漏工程实验楼及配电室屋面原有防水层翻新,部分室内墙面天棚涂料面层翻新等。
(2)采购内容:平顶山市第四十中学学校实验楼及配电室治漏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工期:30日历天
(4)建设地点:平顶山市第四十中学
(5)质量: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创新、绿色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2供应商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经理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提供项目经理不更换承诺书)。
3.4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信誉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若有不良记录,则投标无效。
3.6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需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 9 月 2 日至2024年 9 月 6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蓝湾新城小区2号楼一单元2506室
3、报名须提供资料:供应商将 “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份。
4、售价: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 9 月 12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蓝湾新城小区2号楼一单元2506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 9 月 12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蓝湾新城小区2号楼一单元2506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市第四十中学》网站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第四十中学
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机场路18号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156375955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江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牛女士
联系电话:13346727212
地 址:平顶山市新城区蓝湾新城小区2号楼一单元2506室